鸡西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鸡西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,北、东分别与勃利县、七台河市相连,南和穆棱市、西与林口县毗邻,东、东南与俄罗斯交界。鸡西市是祖国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,鸡西市空气清新,环境幽雅,因离海洋较近,受海洋气候的影响和调节,冬季温暖,夏季凉爽,有“北国春城”之美誉。旅游景点保持了原始自然风貌,是重归大自然进行冰雪旅游的理想之地,是黑龙江省旅游黄金线上的“东方明珠”。鸡西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。以江河湖泊、森林湿地、近代战争遗址、现代观光农业,煤炭工业文化等构成了以自然生态为主体的特色旅游,集雄、奇、秀于一身。鸡西最具风韵的是拥有大界江、大界湖等特色生态旅游资源。素有“北国绿宝石”之称的中俄界湖总面积4380平方公里,兴凯湖烟波浩淼,气势磅礴,既有湖的风光姿,又有海的壮阔,让人产生似湖似海的遐想。鸡西是全国第二大矿区,曾创下年产3000万吨的最高记录,鸡西还是一个产粮基地,虎林市建成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。“绿都”、“完达山”、“珍宝岛”已成为全国驰名商标。鸡西的非金属矿藏也异常丰富。石墨产量居亚洲之首,年产7万多吨,硅线石最高年产量3000吨,黄金储量5万余吨。鸡西的农业开发潜力也很大,有可耕地1080万亩,草原140万亩,可垦荒原200万亩,宜鱼水面65万亩。市内有11个大型国营农场和两个林业局。年产粮食20亿公斤。有林业资源1765万亩,积蓄木材7025万立方米。